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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5-10-31 18:47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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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的问题在于混淆了评价标准和创作目标。
我说“只要是人喜欢看的文章就是好文章”,并不是在为谣言洗地,也不是为低俗内容张目。
我讨论的是文章的价值归根结底在于读者的接受,而不是文章的价值等于道德正确。
别忘了,文章首先是一种传播媒介,其次才是价值载体。
传播力是它存在的根,价值是它的枝叶。
你们批评的那些爆款文、洗稿文、煽动文,之所以能火,不是因为我认同它们,而是因为它们掌握了传播规律。
问题不在能抓老鼠,而在老鼠的定义
那是另一套道德评判体系,不该混为一谈。
我要强调的观点是:
判断一篇文章“好不好看”,和判断它“好不好”是两件事。
前者属于审美与传播学范畴,后者属于伦理与价值判断范畴。
你可以批评它“有害”,但不能否认它“有效”。
如果我们连“传播力强”都不敢承认,那整个讨论就失去了现实基础。
再说,真正的优质创作者,不该害怕市场。
他们应该做的是——既写有价值的内容,又学会让人想点开。
如果“好内容”永远没人看,那不是读者的错,
而是创作者没有找到让价值被看到的方式。
我不是放弃裁判权,而是拒绝空谈标准。
因为真正的标准不是你我定义的“好”,而是大众用注意力投票的“活”。
只有先抓到老鼠,我们才有资格讨论怎么养好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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